這次國務院廉政工作會議的主要任務是,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落實中央紀委三次全會關于反腐倡廉的部署,總結政府這方面工作,進一步明確今年的重點任務。
一、2013年政府系統(tǒng)反腐倡廉取得新成效
去年是本屆政府履職的第一年,我們把建設廉潔政府作為重要目標,深化反腐倡廉,改政風、抓源頭、強監(jiān)督、嚴政紀、肅貪腐,取得了重要進展。
一是以改進政風推動廉政建設。一年來,我們堅持把政風建設擺在突出位置,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國務院“約法三章”,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四風”問題。停止新建政府性樓堂館所,清理超標辦公用房,中央國家機關一般性支出壓減5%,會議費比上年減少52%,“三公”經費支出減少35%。大幅壓縮政府舉辦的儀式慶典和體育、文藝類活動,全國綜合性體育運動會由10個減為6個,節(jié)儉舉辦了第十二屆全運會。這些措施和結果表明了我們的決心,對轉變政風和政府廉政建設發(fā)揮了重要促進作用,得到了人民群眾的積極評價。
二是以深化改革促進源頭反腐。我們把簡政放權作為深化改革的“當頭炮”,這也是減少權力尋租、防治腐敗的“釜底抽薪”之策。同時,通過深化改革,進一步健全制約權力運行的機制。去年國務院部門共取消下放334項行政審批等事項,地方政府也加大了簡政放權力度。我們還深化了投資體制改革,修訂政府核準投資項目目錄,由中央核準的項目數(shù)量減少60%。推進工商登記制度改革,注冊資本由實繳制改為認繳制。這些措施,不僅激發(fā)了市場活力和經濟發(fā)展內生動力,成為我們頂住經濟下行壓力、促進經濟穩(wěn)中向好的關鍵一招,也從源頭上降低了發(fā)生腐敗的風險。
三是以強化監(jiān)督規(guī)范權力運行。管好權、看好錢是防治腐敗的關鍵。我們充分發(fā)揮審計在反腐倡廉中的尖兵和利劍作用,對財政資金使用進行全過程、全方位跟蹤審計,要求用“火眼金睛”來發(fā)現(xiàn)問題。去年審計機關移送的違紀違法案件線索2000多件,促進財政增收節(jié)支和挽回損失4000多億元。特別是對一些國家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進行審計,發(fā)現(xiàn)不少問題,有虛報冒領的,也有擠占挪用的,一些問題觸目驚心,令人警醒。這說明一些公共資金的使用,尤其在涉及千家萬戶的民生資金使用上,還存在漏洞。反腐倡廉要由小見大,何況這不是小事。有關部門對這些問題進行了查處,并改進了管理辦法。我們把政務公開作為一項重要的監(jiān)督措施,重點推進財政預算決算公開,中央本級“三公”經費預算和部門預算同步公開,31個。▍^(qū)、市)全部公開省級預算決算和省級部門預算,創(chuàng)造條件讓人民群眾監(jiān)督政府,促進權力運行更加規(guī)范。
四是以執(zhí)紀問責律政促廉。嚴格政紀、強化責任追究,是從嚴治政的重要手段。監(jiān)察機關嚴肅查辦違紀違法案件,懲處了一批腐敗分子。去年全國有4萬多名公職人員受到政紀處分,其中1萬多人被開除公職。強化對安全生產、環(huán)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等領域失職瀆職的責任追究,對在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中負有責任的6名省部級領導干部進行了問責。認真查處和糾正征地拆遷、教育、醫(yī)療、公路收費、保障性住房等領域的不正之風,維護了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一年來,政府系統(tǒng)反腐倡廉建設取得明顯成效,同時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xiàn)在:簡政放權還不到位,一些領域腐敗問題仍然多發(fā)。一些地方、部門政紀意識淡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落實八項規(guī)定和“約法三章”方面,盡管黨中央、國務院三令五申,仍有不落實甚至頂風違紀現(xiàn)象。這說明政府系統(tǒng)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必須堅定不移地抓下去。
二、2014年政府反腐倡廉工作重點任務
反腐倡廉是我們必須始終抓好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必須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有腐必反、有貪必懲。各級政府要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把中央關于反腐倡廉的部署和要求貫徹到政府工作的各個方面、各個環(huán)節(jié),堅持不懈抓政風,以深化改革促進反腐倡廉,建立長效機制,從具體事情抓起,積小勝為大勝,努力取得人民群眾比較滿意的進展和成效。
(一)繼續(xù)嚴格執(zhí)行八項規(guī)定和“約法三章”。這項工作已經有了一個良好開端,但能不能堅持下去,會不會是一陣風,社會上也有疑慮。前一段時間,中辦國辦對停止新建政府性樓堂館所、清理辦公用房情況進行了專項督查,發(fā)現(xiàn)一些地方和部門不落實、不真抓、搞變通,甚至弄虛作假。八項規(guī)定和“約法三章”必須嚴格落實,這是一條“高壓線”,而且要確保通上“高壓電”,誰也不能碰,誰碰就處理誰。我們要言必信、行必果。
政風建設要以解決突出問題為導向。各級政府和部門對去年部署的任務要繼續(xù)抓好落實;對今年新的要求,要盡快提出具體措施,做到行之有范、落地有聲。尤其是要進一步嚴格落實“約法三章”。這不僅是節(jié)約開支、提高效能的硬約束,也是轉變政風、建設廉潔政府的重要抓手。公款只能公用。政府儉樸,就可以騰出更多資金改善民生、發(fā)展公共事業(yè)。政府性樓堂館所必須停止新建或改擴建,違反規(guī)定的,不管是以什么名目,都要嚴肅處理到負責人。地方政府機構改革要突出職能轉變,嚴控機構編制和人員,確保這兩個方面“不突破”。確實需要加強的單位,也應通過改革挖潛調劑解決,總量不能突破。繼續(xù)嚴控“三公”經費和會議費,做到只減不增。公務接待必須嚴格執(zhí)行相關規(guī)定,公務宴請必須嚴格控制標準。說起來這些都是具體的事情,但是細微末節(jié)可以看大觀。政府一定要倡儉治奢,古人講,歷覽前賢國與家,成由勤儉敗由奢。
(二)進一步簡政放權。政府管得過多,直接干預微觀經濟活動,不僅影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fā)揮決定性作用,增加交易成本,還容易滋生腐敗。發(fā)展經濟,要靠簡政放權添活力、增動力;反腐倡廉,也要通過簡政放權加強源頭治理。
今年簡政放權的力度不能減,要進一步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更多、更快釋放改革紅利,有效遏制權力尋租。取消下放審批事項,不僅要看數(shù)量,還要重質量,要把那些含金量高的、管用的,真正能夠激發(fā)市場活力的直接放給市場、放給企業(yè)。特別要下決心最大限度減少對投資項目的審批,同步減少、規(guī)范投資項目的前置審批。搞市場經濟,誰投資誰承擔風險,大部分投資決策都應放給市場主體。還要全面清理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確需保留的,也要依法辦理,按行政許可法的要求,經過嚴格論證和規(guī)范程序,調整為行政許可。今后,不能再搞非行政許可審批。凡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義務和責任的事項,必須通過法定程序、以法定形式設定。
對目前仍保留的審批事項,要公布目錄清單,聽取基層和群眾意見。對那些反映多、意見大、又不利于激發(fā)市場活力的,還是要繼續(xù)取消下放。清單以外,一律不得實施行政審批,更不得違規(guī)新設審批事項。實際上這也是對“負面清單”管理模式進行探索。也就是說,對市場主體,是“法無禁止即可為”;而對政府,則是“法無授權不可為”。